近日,吉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吉林支隊巡邏六大隊民警在集雙高速梅河口東收費站執(zhí)勤時,當對一輛車牌號為吉A6L***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王某某存在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的違法行為,其駕駛證早在2024年9月29日就已到期。與此同時,該車的年檢有效期也于2023年6月30日截止 。
得知自己的行為已構成交通違法,王某某懊悔不已。他解釋,自己是帶著父母前往梅河口市看病,開的是母親的車。由于長時間未出門,疏忽大意,既忘了及時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yè)務,也沒注意車輛未年檢,就直接駕車上了高速。
民警對駕駛人王某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依法對其“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對其“駕駛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車輛”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民警還要求王某某具備駕駛資格的父親駕駛車輛,并盡快辦理檢車業(yè)務,確保安全上路行駛。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駕駛證和車輛年檢都有明確的期限規(guī)定,務必牢記并提前辦理相關業(yè)務,避免因逾期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交通安全隱患 。安全出行,從遵守法規(guī)、關注細節(jié)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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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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