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高速公路吉林支隊巡邏四大隊在延長高速紅石服務區附近,查獲一起因醉駕引發的交通事故。駕駛人王某國駕駛吉B牌照轎車向右變道時,未觀察路況剮蹭正常行駛車輛。民警現場處理時,察覺王某國舉止異常,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王某國體內酒精含量高達380mg/100ml,血液檢測結果為151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80mg/100ml)。面對檢測結果,王某國對危險駕駛行為供認不,供述當天中午飲酒后短暫休息,自認“酒勁已過”才駛入高速,不成想還沒“醒酒”!
目前,王某國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駕駛證被吊銷。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高速交警提示:
醉駕認定以檢測數值為準,切勿因“自我判斷”心存僥幸,牢記“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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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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