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風雨兼程,70年輝煌歷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為我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說,“歷史和人民既賦予我們重任,也檢驗我們的行動”。從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到2024年的今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已經走過了70年的輝煌歷程。7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保證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法者,治之端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好國家立法權,對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在新時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肩負著重要使命。
眾智謀事必明,眾力舉事必成。
從全國人代會現場工作人員高效回應代表建議,到多地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再到全國20多萬個代表聯絡站、代表之家定期接待群眾聽取意見……大量生動鮮活的實踐,詮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真諦,更好保障民意與國策共鳴、黨心與民心相通。
七十載波瀾壯闊,七十載春華秋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砥礪前行,必將在新時代新征程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勢,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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