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回眸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們可以發現改革開放的方法論主要體現為“先破后立”或“邊破邊立”。具體來說,改革開放之初通過恢復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實現了從以階級斗爭為綱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打破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劃時代的,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新時期;同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是劃時代的,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的新時代,開創了我國改革開放全新局面——全面深化改革。可以說,新時代以來,我們推動的改革是全方位、深層次、根本性的,取得的成就是歷史性、革命性、開創性的。在這樣的條件下,“邊破邊立”的零散的改革、碎片化的改革已經不能滿足制度建設的需求,也就不能滿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要求。只有“先立后破”才能解決問題。在這里,“立”主要是指創造出新機制、新技術、新業態等新事物,相應地,“破”大致是指摒棄舊機制、舊技術、舊業態等舊事物。之所以要“先立后破”,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大國,決不能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顛覆性失誤,一旦出現就無可挽回、無法彌補”。這就進一步強調了“立”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不能因為這樣就什么都不動、什么都不干、什么都不改,如果這樣,這就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從而導致僵化、封閉、保守。“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必然落后”,這就說明“破”的重要性。只有堅持“先立后破”,才能正確處理和解決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
“先立后破”對于我們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普遍的方法論意義。“先立后破”,把“立”放在前面、放在首位,強調和關注“立”在當頭、“立”在當下。具體來說,其方法論意義就是要根據國內國際形勢的變化,建立新的體制機制、制定新的政策、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發展新質生產力。只有新的制度建設好了,新的體制和新的政策完善了,舊的制度、舊的體制機制、舊的政策才能適時退出。而在新的制度還沒有建設好,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還沒有完善好的情況下,不輕易改變原來的制度、體制機制和政策,只有這樣,才能思深以致遠,謀定而后動。全面深化改革從一開始就有明確的總目標,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達成這一目標,改革的第一階段重點推出基礎性、牽引性改革,為制度體系夯基壘臺、立梁架柱;第二階段全面推進、積厚成勢,重點推出創造性、引領性改革,拓展制度體系建設基礎;第三階段重點出臺戰略性改革、戰役性改革,促進改革和制度體系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先立后破”,對此可以從多方面來進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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