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推動為基層減負不斷向治本深化。強調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讓廣大基層干部把更多時間和精力放到抓落實上。為基層減負上,再一次表明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鮮明態度。
《若干規定》的出臺,則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制定出臺為基層減負的制度規范,形成了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
然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一些新問題、新動向層出不窮,輿論場上仍不時有“雜音”傳來。可見,為基層減負從現實層面來看,離黨中央要求、事業發展需要、干部群眾期盼仍有差距,尚有諸多頑疾需要破解。
要見效,更要見長效,這就意味著為基層減負不能止于一事一時,必須牢牢抓住一個“實”字,切實把基層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推動整治形式主義持續發力、為基層減負動真碰硬。
各地各部門通過建立健全職責機制、強化問題整改“回頭看”等舉措激發黨員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將減負減到問題根子上,讓老問題逐漸減少、新問題難以蔓延,最終實現舉一反三、斬草除根的整治效果。
為基層減負,就是為了把基層干部從文山會海、應付考核中解脫出來,放開手腳、輕裝前行,才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抓落實、促發展、辦實事。值得注意的是,“減負”不是“減責任”“減擔當”。部分地方需要及時轉變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力戒弄虛作假、躺平擺爛的不良風氣,在強化監督問責的同時做好典型通報,既為干部減負、又為實干賦能,激勵引導廣大干部銳意進取,蹄疾步穩將改革推向深入。
為基層減負,為實干加分。只有立足實際、真抓實干、追求實效,才有可能取得減負的實績,收獲人民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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