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付了定金后,如果因買方自身原因不想購買,定金一般是不能退還的。但如果是賣方違約或未能辦妥過戶手續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定金應予雙倍返還。此外,若因不可抗力(如政策變動、自然災害)影響合同執行,定金也應退還買方。具體情況需根據合同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
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核驗:首要確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無爭議,查看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等證件是否齊全有效,避免遭遇產權糾紛。
2、房屋質量與現狀:實地考察房屋,檢查結構安全、水電設施、漏水情況、裝修狀況等,必要時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質量檢測。
3、周邊環境與配套:了解房屋所在小區的管理水平、治安狀況、交通便捷度、學區劃分及周邊生活配套設施,確保符合居住需求。
4、合同細節:簽訂購房合同時,務必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明確房屋價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房時間等,必要時可請律師協助審核。
5、稅費與中介費用:了解并計算購房所需支付的所有稅費(如契稅、個人所得稅等)及中介服務費用,避免預算超支。
6、資金監管:推薦使用第三方資金監管服務,確保交易資金安全,待所有手續完成后,資金再行劃轉給賣家。
二手房過戶流程
1、簽約: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明確房屋交易價格等信息,該價格需由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確定。
2、交稅:買賣雙方需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交易手續費、登記費等。
3、辦理過戶手續:交納相關稅費后,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并遞交所需材料,管理部門會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
4、產權變更登記: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會被移送到發證部門。
5、領證交房: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同時,買賣雙方進行房屋交接,包括房屋內部的家具電器和物業費等費用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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