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雨花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想通過“高質量”相親機構走婚戀捷徑的案例。小甜(化名)是名校在讀金融碩士生,手頭拮據的她卻用獎學金和兼職打工報酬,花費近萬元報名了某“高質量”相親機構。相親機構的一對一“婚戀導師”為她介紹了一位年長十余歲的“高質量”男性,并向她表示該男子“有錢、有業、有顏”。她一見傾心,但在一次交往中,男子意圖肢體親密接觸,小甜拒絕并報警。經警方調查,該男子系已婚人士。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男子隱瞞已婚事實參加相親活動,欺騙小甜建立婚戀關系,誘使小甜投入情感期待。本院綜合考慮,判決男子應向小甜支付精神損害費2萬元并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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