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旅游為幌子組織跨境相親
男子被判七年零三個月
姚文/漫畫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機構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嚴禁設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境內婚姻介紹機構及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設立”。禁止任何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或者變相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一名男子成立婚介服務公司,以出國旅游為名,安排數十名相親者前往越南相親。他聲稱“不用買車買房,幾十萬就可以娶外國新娘”,然后從中牟取非法利益;部分相親者被當地警方驅逐回國后,該男子安排他們偷渡過來相親。河北省任丘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后,今年2月,法院以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判處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七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李某等三人分別被判處緩刑兩個月、緩刑三個月至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各處罰金。施某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打造一站式跨境婚介服務
2015年,石某在任丘市注冊了婚介服務有限公司,開始從事婚介服務。 2017年,他看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村大齡青年找不到老婆。他想起朋友老王娶了越南老婆,去了越南,于是他萌生了開一家跨境婚介機構的想法。聯系老王后,老王(還在越南)向史推薦了越南媒人阿榮和阿翠(都還在越南)。取得聯系后,石、阿蓉、阿翠的一站式跨境牽線搭橋模式“應運而生”。
施先生打出“不用買車、買房,幾十萬就能娶外國新娘”的口號,吸引了一些單身男士。
小張就是其中之一。 27歲還沒有結婚,他和家人都很著急。 2019年2月的一天,我聽說施的公司只需10萬元就可以找到一位外國新娘。小張和家人趕緊前來咨詢。施某向小張及其家人介紹了這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并做出承諾:新娘將在一年內離家出走,如果確定是騙婚,將全額退款。
聽完介紹,小張立即與施某公司簽訂了合同,并支付了5萬元定金。之后,小張辦理了護照,施為小張辦理了簽證,是旅游簽證。 2019年3月,石某開車送小張等一眾相親者到機場,將出國證件交給小張等人,并叮囑他們出國后如果被當地警方盤問就說“來一趟”。 。小張等人抵達越南后,受到施某在越南的伴侶、越南媒人接待,并安排小張與一名越南女子相親。經過幾輪相親,小張愛上了一個女人,隨后施某要求小張付清余款11萬元。小張與女方在當地舉行婚禮后,便趕回國內領取結婚證。
捏造旅行理由騙取出境證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機構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嚴禁設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境內婚姻介紹機構及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設立”。禁止任何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或者變相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對此,施某已經有了對策:“與男子簽訂相親協議后,我以出國旅游的名義,幫男子到越南駐北京大使館辦理簽證,或者委托旅行社幫他辦理簽證。”為了簽證。”
一時間,施氏的業務逐漸從河北任丘擴展到全國。截至2020年10月,石某已與40余名男性簽訂相親協議,相親成??功后,總體費用在15萬元至16萬元不等。 。
然而,婚后的生活卻并不那么美好。一些男子在越南成功約會外國新娘并舉行婚禮后,越南新娘仍無法獲得護照和簽證,無法在中國團聚;有些外國新娘在中國結婚,但結婚后不久,就因性格不合或其他原因離婚。逃跑并消失。小張就遇到了這種情況。新娘逃跑后,小張的婚姻關系無法解除,無法開始新的婚姻,10萬多元的相親錢也沒有退還。
小黃發現他娶的越南新娘已經在中國嫁給了另一個男人。 2021年1月,小黃以自己被騙婚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施某詐騙證據不足,未對施某采取強制措施。隨后,他們陸續收到一些出境相親者的線索,發現他們都指向施某的婚介公司。但由于疫情原因,沒辦法收集證據。 2022年2月,公安機關開始對部分相親者進行詢問,了解了施某的相關信息。公安機關經調查判斷,認為石某以虛假理由騙取出境證件后組織跨境相親的行為,可能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遂立案偵查。案件將于 2022 年 5 月接受調查。
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施某的婚介所成立以來,雖然已為數十人介紹跨國婚姻,但成功率僅為35%。
發現相關證詞遺漏
公安機關立案后,提前邀請任丘市檢察院檢察官介入案件。檢察官通過提前審查證據材料并與辦案人員召開證據分析研判會,討論了施某公司的運營模式、如何與越南相關人員取得聯系、如何為相親男子辦理護照和簽證等問題。如何申報出境原因和機票。我們就誰訂購車輛、誰安排運輸車輛等細節問題提出偵查建議,幫助公安機關明確偵查方向、提高證據標準。隨后,公安機關依法調取證人證言24份,調取協議40余份、收據30余份,護照、簽證等證件20余份。
2022年7月21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提請批準逮捕史某。審查中,檢察官發現,公安機關已調取石某的協議書40余份,但只收集了20余名相親者的證據。一些相親者還沒有被發現,所有的簽證和護照也沒有被找回。而這,就是關系到史某量刑的一個重要情節。
這時,相親者李某等人的證言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我們在越南相親時,因為簽證類型與真實原因不符,被當地警方發現,我們被遣返回國”后來我們的簽證就失效了,石安排我們偷渡去相親。”檢察官意識到李某等人可能涉嫌非法越境,在作出批準逮捕史某的決定的同時,檢察官就上述問題制定了繼續調查的提綱,并與偵查人員保持密切聯系,進行跟蹤。并隨時監督取證。
經過繼續偵查,公安機關加強了證據,也查明了李某等四名相親者在施某及其越南同伙的安排下偷渡回越南的事實。這四人涉嫌非法越境。
同年9月27日,公安機關以石某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將案件移送當地政府,李某等3人(其中1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因為他是外國人,所以在當地處理)。邱市檢察院將依法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后認為,施某通過編造出境目的、規劃行程、安排車輛、大量送相親人員出國等方式,欺騙辦證人員為相親人員辦理出國證件。同時,在李某等人簽證失效的情況下,何某還伙同越南伙伴多次組織李某等人非法越境相親。石某的行為既觸犯了騙取出境證件罪,又觸犯了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
根據“兩高一高”《關于辦理妨害國(境)邊防管理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任何人使用以虛假入境方式騙取的出入境證件的——出境目的為進出境國(境)的,視為非法越境。 (邊界)行為;犯組織他人非法越境(國境)罪,還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倒賣出入境證件罪、運送他人出境(境)罪違法實施環境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據此,法院決定以組織他人非法越境罪對石某提起公訴。今年2月,一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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