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負擔過重是長期形成的問題,也是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為基層減負,如果把握不住問題的核心本質,就會陷入以形式主義解決形式主義的思維誤區。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難題,不能把減負簡單理解為工作“減量”,而是要注重標本兼治,通過治理轉型、制度創新、作風轉變等手段達到減負目標。
第一,推動擴權賦能,實現權責對等。根治基層負擔過重的頑疾,要從優化政府權責配置入手,著力“輕車減負”做減法,聚焦“壯馬賦能”做加法,建立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行高效的基層治理體制。要按照“依法下放、非準禁入”的原則,防止職責任務隨意下沉。設置職責任務下沉的標準和門檻,職能部門下放職責任務要按照事前醞釀、提出申請、組織審核的程序進行。也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科學規范屬地管理,有效減少基層“屬地管理”事項,切實解決屬地責任擴大化等問題,建立權力清單、規范責任清單,防止有關部門隨意“甩鍋”。
第二,加強源頭管控,轉變督考方式。根治基層負擔過重的頑疾,要推動督查考核事項向中心聚力、向發展聚焦,完善重實干、重實績、重擔當的考核機制,不斷推動精準問責、規范問責。同時,統籌規范督查考核事項,明確同類督查考核事項合并開展,涉及多部門的集中組團開展,變“多頭式”考核為“一站式”考核,做到“多考合一”,實現督考由“一窩蜂”向“一盤棋”轉變。再次,改變“材料一摞、制度一墻”的考核方法,不搞花拳繡腿,不要繁文縟節,主要看工作實績。
第三,優化工作作風,促進真抓實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作風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要從思想層面入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基層減負,重在減形式主義、減官僚主義、減層層加碼。基層負擔過重,問題出在基層,根子在一些上級部門及領導。只有讓上級部門及領導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與權力觀,改變工作作風,基層干部才能真正成為減負政策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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