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它具有強大的威懾力和管束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鐵腕正風肅紀,著力解決“寬、軟、松”的問題,構建“嚴、硬、緊”的全面從嚴治黨新格局。2023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是在這一新格局展現出深刻的法理邏輯、管理邏輯與治理邏輯。《條例》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基礎性法規,組工干部學好《條例》對于從嚴管理干部監督,有著重要的實踐意義。
要站在著政治的高度,充分理解《條例》修訂的背景意義。要理解《條例》修訂的精神實質,首先需要放到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總體布局上來。紀律是管黨治黨的“戒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就離不開完善的紀律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根本在“全面”,要建立健全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實現內容上全涵蓋、對象上全覆蓋、責任上全鏈條、制度上全貫通。要害在“嚴”,嚴明紀律和規矩,與時俱進完善紀律規范,做到有紀可依,有紀必執,有違必查。關鍵在“治”,讓鐵紀“長牙”、發威,從嚴管理干部,規范權力行使,使黨員干部校準思想之標,調整行為之舵,繃緊作風之弦。
“嚴”是我們黨的政治基因和鮮亮底色。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充分證明,嚴的基調必須始終堅持。“嚴”不是要把人管死,讓人瞻前顧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氣沉沉、無所作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讓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使干部向高標準努力,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這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
要細致入微解讀條例,這是有的放矢開展干部監督工作的基礎。《條例》以“罰則”的形式呈現,以“實體”的要求為主體,以“程序”的規定為補充,對于“救濟”做原則性表述,這種制度結構的安排蘊含著深邃的管理邏輯。《條例》在方方面面劃定紅線,明確了黨員不可觸碰的“雷區”與不可逾越的“雷池”,讓所有黨員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
干部監督實踐中,組織人事紀律和黨紀既有獨立又有交叉,實踐中較難劃分。這是因為組織人事方面的一些禁止性規定散見于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中,其中有很多人事相關法規是設定密級或內部掌握、不公開發布的。因此,學好《條例》對于甄別干部問題、針對性問責處理干部有很強的實踐意義。組織部門干部要提高站位學、立足崗位學、帶著問題學,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首要主旨,在紀律方面標準更高、要求更嚴、監督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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