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提出,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應急管理工作牽扯面廣、影響性大,基層作為行政管理的“神經末梢”,需把握好“頂層設計”和“落實落地”、“綜合協調”和“行業監管”、“角色轉變”和“終身學習”三對關系,全面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走向深入。
要把握好“頂層設計”和“落實落地”的關系,形成黨委管總、部門推動、屬地落實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格局。應急管理部門作為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之后成立的新部門,囊括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三大板塊的工作任務,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對于鄉鎮(街道)層級,目前還需要明確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落地機制,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擔。一方面,要強化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任務清單,同時編制領導班子應急管理職責清單。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納入到基層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常態化學習任務清單中。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機構、編制、人員等要素的配套保障。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監督機制,加快推動基層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按照行政事權設立的原則,明確應急管理工作任務的具體承辦機構、保障方案等。
要把握好“綜合協調”和“行業監管”的關系,健全黨政同責、齊抓共管、分工有序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涉及到應急狀態下人員、物資、設備等調度指揮,需要極強的協調能力,單純依靠某個部門實施是很難實現的,需要全員、全部門分工參與,各司其職。為此,要優化當前各類議事協調機構的工作調度體系。厘清安全生產委員會、防汛抗旱指揮部、減災委員會、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增強應急處突能力,真正實現“1 1>2”的部門協同和聯動效應。要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到縣(區)對鄉鎮(街道)年度考核體系中,壓緊壓實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責任。要結合地區實際,明確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重點。特別是應急管理工作基礎薄弱的地區,要科學開展災害和事故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切實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要把握好“角色轉變”和“終身學習”的關系,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要求。面對機構編制的限制,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往往是“半路出家”“身兼多職”,對照“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的精神,基層應急管理干部還需要正確看待角色轉換、身份轉隸等問題,全身心地投入到應急管理工作中來。一方面,要強化政治擔當。應急管理系統干部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要加強業務學習。按照大應急的新要求,強化對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救援協調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學習,采取跟班學習、參觀調研、實踐參與等方式,在實際工作中領悟要領、把握要求,切實提高自身應急管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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