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4月30日消息,最近劉強東頻頻上熱搜,其真性情的做法引來了網友的諸多好評。
前不久劉強東與外賣員聚餐喝酒的視頻引發熱議,而有頭腦的商家已經提前行動,將東哥敬酒的照片做成了車貼賣起來。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款車貼銷量非常不錯(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有商家的銷量高達700左右)。
那么,該行為是否侵權?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售賣這種車貼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
劉強東的敬酒照片屬于其肖像范疇,商家未經劉強東同意,將其照片制作成車貼用于售賣,這種商業使用行為侵犯了劉強東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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