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9日消息,據報道,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引起網友熱議。
報道稱,網帖截圖顯示,申請人周某,女性,37歲,每月工資收入為4784元,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1592.27元,但其申報的債務總額高達2544萬余元,遠超其可承受范圍。
對此,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向媒體回應稱,“目前該案尚處于個人破產申請審查公告階段,法院在網上發的個人申請審查公告,而非申請受理公告。申請審查公告的目的是廣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饋,并審查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
據了解,深圳作為國內首個試點個人破產制度的城市,其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誠實而不幸”債務人可申請破產清算、重整或和解。
若申請獲批,法院將制定還款計劃,要求債務人未來收入超出基本生活費用的部分用于償債,同時限制高消費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也有類似案例發生,報道稱,2024年9月份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破產。
郭某某、李某某系夫妻,自1998年起,一直在深圳羅湖區開設個體工商戶毛巾批發零售店。
2009年時,倉庫遭遇火災,約150萬元的存貨被燒毀;2012年,夫妻倆重新開店,但生意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自2012年至2023年期間,夫妻陸續借錢、網貸用于償還債務及店鋪經營,但店鋪仍處虧損狀態,不得不于去年10月注銷,兩人負債928萬余元。
郭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清算后,破產管理人核查發現,夫妻倆名下有一套位于深圳市羅湖區的房產,建筑面積114.39平方米,兩人無其他大宗財產,現金及存款不足400元,家人生活拮據困難。
破產管理人認為,夫妻不存在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虛假陳述等情形,符合深圳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規定。
裁定宣告郭某某、李某某破產,后續,二人的房產將通過網絡拍賣折現,價款用以償還債務,自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三年為考察期。
考察期屆滿后,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其未清償債務由人民法院依法審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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