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買房可以抵扣個稅,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這一點意味著,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房產,只要符合首套住房貸款的條件,且貸款利息在實際發生年度內,就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額扣除。
如果房產是在離婚后購買的,且貸款是以個人名義申請的,那么該個人就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享受住房貸款利息的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房產是離婚前以家庭名義購買的,但離婚后貸款由一方繼續承擔,那么承擔貸款的一方仍然可以享受該扣除,但需要注意保留好相關憑證,以證明貸款的實際承擔情況。
離婚后買房有時間限制嗎
離婚后買房本身沒有全國統一的時間限制?,但需結合地方政策和貸款條件綜合判斷。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離婚后只要完成財產分割并符合購房資格(如戶籍、社保等要求),即可隨時購房,法律未設定強制等待期。
部分地區如長沙規定,離婚后2年內購房的,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例如,離異前家庭有2套房,離異后雙方在2年內購房均視為已擁有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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