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6月12日消息,日前,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惡意遠程“劫持”車輛案件。
今年年初,車主林某駕駛的二手奔馳車在高速與鬧市中突然失控,數次強制熄火,幕后黑手竟是前車主賴某。
原來,2023年10月,賴某經鐘某介紹購入奔馳越野車,次年7月抵押借款后無力償還,將車轉售林某。
2025年元旦,賴某通過定位鎖定車輛,遙控啟動讓代駕開走,后又自己開回停車場。
僅一小時后林某發現車被盜根據定位找回,賴某竟遠程操控使車多次熄火,以阻止林某將車輛取回。當時林某正駕車途經車流密集的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隨時可能引發車禍。
案發后賴某自首。經鑒定,涉案車輛價值14.58萬元。龍崗區法院認定賴某是累犯,但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以盜竊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并罰六千,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數罪并罰執行四年并罰六千,判決已生效。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