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10日消息,這是真的喝醉了,竟然連現實情況都分不清。
本月4日凌晨03:50分許,,新疆烏什縣交警開展酒醉駕整治,在對一輛小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開車的男子身上酒氣濃烈,遂對其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高達143mg/100ml,涉嫌醉駕。
而男子顯然醉得有點懵,以為143是罰款金額,直接表示:“等下我把那個(143塊)罰款轉紅包給你”?,一句話頓時讓交警哭笑不得。
隨后交警耐心地向其講解酒醉駕的危害及相關法律后果,并按程序規定帶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后續將根據血檢結果對其采取下一步處理措施。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酒駕和醉駕是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
酒駕: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醉駕: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
酒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如果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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