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試點城市已經開始征收了。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慶開始試點房產稅。2025年,房產稅試點城市進行了擴圍,北京、深圳、廣州等58個城市納入試點名單,覆蓋所有省會及GDP超萬億城市。這些城市自納入試點起,便按照相關規定開始征收房產稅。
上海、重慶的房產稅試點情況如何
一、上海
1、征收范圍: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
2、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2025年調整為對單價≤94,446元/㎡的住房按0.4%征收,超出部分按0.6%。
3、免稅面積:給予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予以扣除。
4、稅收收入:試點14年累計征收房產稅超800億元,但稅收占財政收入比重較小。
5、政策效果:對調節住房持有結構效果顯著,上海試點后,人均住房面積從33㎡降至31.5㎡。
二、重慶
1、征收范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2025年起,不再將市外人員購買普通住宅納入征稅范圍,僅對獨棟別墅和高檔住房按0.5%-1.2%征收。
2、稅率:為0.5%-1.2%。
3、免稅面積:新購買的獨棟商品房和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4、稅收收入:試點14年累計征收房產稅超400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約為2%-3%。
5、政策效果:重慶高檔住房成交占比從12%降至8%,對抑制高端住房市場投機行為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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